2024宝鸡市凤翔区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时间

导语 对首次享受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对首次享受社保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失败时(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失败时,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或距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不足1年(含)的,可再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超过100%缴费的超出以上的缴费部分不予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宝鸡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职业补贴】查看职业补贴申请指南、补贴金额、条件、材料等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