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

导语 5月16日起,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5月16日正式生效,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实现免试互认换领

  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该协议于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

  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于2023年5月16日起正式生效!根据协议,内地与澳门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驾驶证的人员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

  互认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

  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正式澳门驾驶执照,以及身份证明原件、身体条件证明、照片,直接免试换领内地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

  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内地驾驶证人员,在入境澳门14日内可以凭内地纸质驾驶证直接驾驶规定车型,无需换领澳门驾驶执照;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驾车的,经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在澳门直接驾驶规定车型,一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澳门驾车,无需重新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宝鸡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驾驶证】了解最新驾照新规及相关业务。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