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宝鸡凤县公租房申请哪些人需要资格审核

导语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递交“住房申请”且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群众需进行资格复审

  受理人群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属于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已向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递交“住房申请”的群众。

  提交材料

  (一)《凤县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二)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查询证明;

  (三)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车辆情况查询证明;

  (四)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工商注册情况查询证明;

  (五)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并验原件;

  (六)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⑴、低保家庭提供民政系统发放的《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低收入家庭提供民政系统发放的低收入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⑴、个人《劳动合同》及家庭所有成员收入证明;

  ⑵、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证明,或者用工单位支付工资流水,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就业无房职工(毕业未满5年)

  ⑴、就业单位开具的入职情况证明;

  ⑵、个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证明;

  ⑷、毕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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