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宝鸡市退役军人补助发放及关系转移政策

导语 2023宝鸡市退役军人经济补助金发放,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及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政策一览,详细政策信息,请在正文中查看。

  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退役士兵报到后,户籍所在县(区)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发放。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当在部队批准退役的30天内,持部队行政介绍信、退役证等有关材料到接收地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经审核确认后予以登记核准,于翌年7月底前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兑现。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退役军人只有在地方接续了养老保险关系,服现役年限才能与参加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算,如果不及时办理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将会直接影响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水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残疾抚恤关系转移:

  残疾军人退役或者向政府移交,必须自军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

  户口簿、残疾军人证、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政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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