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居民峰谷电价收费标准是多少

导语 宝鸡居民电峰谷用电收费标准为:第一阶梯,0-2160度,峰段0.5483元/度,谷段0.2983元/度;第二阶梯:2161-4200度,0.5983元/度,谷段0.3483元/度;第三阶梯:4201-以上度,0.8483元/度,谷段0.5983元/度。

  一、宝鸡市居民生活用电峰谷时间:

  1、用电峰段:每日8:00时至20:00时,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2、用电谷段:每日20:00时至次日8:00时,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2元

  二、宝鸡市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收费标准:

  第一阶梯,0-2160度,峰段0.5483元/度,谷段0.2983元/度;

  第二阶梯:2161-4200度,0.5983元/度,谷段0.3483元/度;

  第三阶梯:4201-以上度,0.8483元/度,谷段0.5983元/度。

  三、宝鸡市居民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

  第一阶梯:每年0-2160度,0.4983元/度;

  第二阶梯:2161-4200度,0.5483元/度;

  第三阶梯:4201-以上度,0.798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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