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宝鸡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调整

导语 宝鸡市发改委决定联动调整 2023年-2024年冬高期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宝鸡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宝鸡中燃公司:为应对今冬我市市区天然气用气高峰,有效疏导天然气上游气源价格上涨影响,保障非居民用户用气需求和城市燃气企业正常稳定运行,按照中、省相关价格政策和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联动调整 2023年-2024年冬高期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销售价格

  1.学校、幼儿园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等生活用气 (不包括集中采暖用气)的非居民用户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19 元/m³。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为 3.48元/m³.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 (含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集中采暖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 3.03元/m³,终端销售价格可由供用气各方协商下浮

  4.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 4.20元/m³。其中,公交车出租车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维持不变,仍执行现行价格 3.32元/m³

  二、执行时间

  从2023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从4月1日起,暂按我委《关于联动调整我市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宝发改价格发〔2023〕481号)明确的销售价格执行,对实际采购价格发生的差异,纳入后期联动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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