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稳岗补贴申请条件
导语 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更多详细补贴条件详见正文。
宝鸡稳岗补贴申请条件
一、各市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
2、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非企业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低于本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5、宝鸡稳岗补贴申请资料及地点:
申请资料:
1、《陕西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
2、向税务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
办理地点:
部门名称
地址
电话
1
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陈仓园市民中心
0917-3901903
2
金台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金台区市民中心
0917-3153807
3
渭滨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渭滨区市民中心
0917-2813855
4
陈仓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陈仓区市民中心
0917-6236610
5
凤翔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凤翔区市民中心
0917-7212625
6
岐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岐山县市民中心
0917-8215478
7
扶风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扶风县市民中心
0917-5217973
8
眉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眉县市民中心
0917-5546929
9
陇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陇县市民中心
0917-4602766
10
千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千阳县市民中心
0917-4241838
11
麟游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麟游县市民中心
0917-7960122
12
凤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凤县市民中心
0917-4764921
13
太白县劳动就业管理局
太白县市民中心
187007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