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增加还款人吗?

导语 宝鸡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故无法正常偿还贷款的,可申请增加共同还款人。所需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件、还款申请书、关系证明、申请人名下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借款人受委托银行一致)、其他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见正文。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因故无法正常偿还贷款的,可申请增加共同还款人

  所需资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件;

  2.还款申请书;

  3.关系证明;

  4.申请人名下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借款人受委托银行一致);

  5.其他证明材料。

  其他贷款信息变更情况:

  1.还款账户变更

  由借款人或配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须提供身份证件、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原受委托银行一致)。

  2.借款人信息变更

  (1)变更借款人或配偶姓名、身份证号

  由借款人或配偶所在单位经办人员先通过归集业务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而后由借款人或配偶向受理贷款的管理部申请办理,须提供身份证件、变更证明材料(重错号证明、身份证号注销证明等)。将相关纸质材料存入借款人贷款档案。借款人属异地的,直接向受理贷款的管理部申请办理。

  (2)变更借款人或配偶联系电话

  由借款人或配偶向公积金中心申请,须提供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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