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宝鸡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还款指南

导语 宝鸡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期限、利率参照《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执行。

  公积金贷款实行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的次月进入还款期,贷款偿还方式分对冲还贷和银行账户还款两种方式。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未按要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中心将作如下处理:

  (一)未按约定时间归还,造成贷款逾期的,对逾期贷款计收罚息,并按《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将借款人违约情况作为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 取得贷款后,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 (含)以上或拒绝履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按照《宝鸡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如提供虚假资料套取、骗贷住 房公积金的,经查实,中心将按照《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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