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调整
导语 2022年6月15日,宝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包括最高额度、首付比例,随小编了解具体的调整。
宝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通知(2022年6月15日开始调整,一直沿用到现在)
一、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 40 万元提高为 50 万元
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 30 万元提高为 40 万元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无自住住房职工支付租赁商品房房租提取的,提取额度由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三、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商转公、再交易住房的
缴存人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缴存人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货款:
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 30%
建筑面积在 144 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 35%
四、调整时间。
以上调整事项,自发布之日2022年6月15日起实施,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阶段性政策,将依据资金流动性风险动态调整。
宝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2022年10月1日开始调整,一直沿用到现在)
从2022年10月1日起,宝鸡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9月30日的决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
1.宝鸡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2.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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