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宝鸡办理公积金贷款收费不

导语 不收费,免费办理,在宝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材料、额度、利率及流程指南详见本文!

  2023宝鸡办理公积金贷款不收费,具体的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仍正常缴存的;

  3.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离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含)以上的;

  5.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6.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首付款支付比例符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

  8.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且仅有一次;

  9.异地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须具有近一年以上的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非本市户籍的须具有近两年以上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10.能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11.所购住房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登记;

  12.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年限、利率

  贷款额度

  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是5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是40万元

  首付比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商转公、再交易住房的:

  缴存人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 25% ;

  缴存人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贷款利率

  1.宝鸡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2.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推荐阅读:宝鸡住房公积金最新调整

  三、所需资料

  (一)应提交下列公共资料原件: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

  2.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5.异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需分别开具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同时提供至少一方宝鸡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借款人的银行借记卡。

  (二)根据贷款种类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

  ①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首付款票据;

  2.购买普通再交易住房

  ①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②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③购房首付款凭证。

  同时卖方应提供:

  ①居民身份证(含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②拟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③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书面文件。

  3.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①原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②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剩余住房贷款证明。

  4.购买单位集资房

  ①房屋买卖合同;

  ②购房首付款票据;

  ③集资建房单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集资建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证担保暨合作协议书》。

  四、办理流程

  1.可以通过网厅、手机APP、微信等互联网渠道预约办理。

  2.借款人夫妻双方携带申请贷款资料→在服务大厅填写贷款所需表格并提交资料进行面签→资料录入→三级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贷款发放。

  五、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结。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借款人不予受理的原因及补正方式,并将申请资料退还借款人。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0917-12329

  直属管理部:陈仓园市民中心1号楼东楼一楼     0917-3901701

  渭滨管理部:公园路宝鸡宾馆3号楼         0917-3121600

  金台管理部:大庆路金泰大厦18楼         0917-3905816

  陈仓管理部:虢镇中街城建大厦八楼         0917-6217981

  凤翔管理部:凤翔县秦凤路47号财政局院东楼    0917-7215911

  岐山管理部:岐山县凤仪路西段33号        0917-8215175

  扶风管理部: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东段        0917-5215256

  眉县管理部:眉县平阳街东段346号        0917-5542295

  麟游管理部:麟游县九成宫镇东大街13号      0917-7961002

  千阳管理部:千阳县人民路中段渔阳鸿府5楼     0917-4242234

  陇县管理部:陇县县城北关路小区          0917-4601191

  太白管理部:太白县万和商务酒店10楼       0917-4951207

  凤县管理部:凤县县城新建路民乐广场        0917-4762773

  七、办理时间

  市直管理部、金台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渭滨管理部、陈仓管理部、凤翔管理部、岐山管理部、扶风管理部、眉县管理部、麟游管理部、千阳管理部、陇县管理部、太白管理部、凤县管理部: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八、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宝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即可获取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资料、流程、指南以及提取额度、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