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材料?公共材料一览

导语 在宝鸡办理异地贷款需提供《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见正文。

  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时,应提交下列公共材料原件:

  (一)《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五)异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需分别开具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同时提供至少一方宝鸡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六)借款人的银行借记卡。

  贷款的种类:

  (一)普通新建商品房贷款;

  (二)普通再交易住房贷款;

  (三)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集资建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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