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在宝鸡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除公共材料外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购房首付款凭证。具体内容见正文。
公积金贷款提交材料
一、公共材料原件:
(一)《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审批表》;
(二)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五)异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需分别开具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同时提供至少一方宝鸡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六)借款人的银行借记卡。
二、购买普通再交易住房还需提供:
1. 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2. 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3. 购房首付款凭证。
同时卖方应提供:
1. 居民身份证(含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2. 拟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3. 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书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