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宝鸡公积金贷款需要拿购房合同吗?

导语 宝鸡公积金贷款根据不同房屋种类所需材料不同,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需要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票据。具体内容见正文。

  宝鸡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购房买卖合同。

  根据贷款种类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一)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

  1.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首付款票据;

  (二)购买普通再交易住房

  1.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2.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3.购房首付款凭证。

  同时卖方应提供:

  1.居民身份证(含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2.拟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3.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书面文件。

  (三)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原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剩余住房贷款证明。

  (四)购买单位集资房

  1.房屋买卖合同;

  2.购房首付款票据;

  3.集资建房单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集资建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证担保暨合作协议书》。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