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部队随军家属落户政策

导语 部队驻地在宝鸡市行政区域的军人配偶可落户宝鸡,需要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军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详见本文!

  宝鸡部队随军家属落户指南

  (一)适用范围

  部队驻地在我市行政区域的军人配偶。

  (二)所需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

  2.军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

  3.家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三)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部队驻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窗口民警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并打印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外迁入的,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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