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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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本人凭身份证可直接办理;
(2)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批文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表、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领取证明中任意一项)。
2.出境定居
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外文的应提供经过公证的原件及中文译文材料)。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
(1)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证明;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继承《公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受遗赠文件。
(3)单位申请办理的,还需提供《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直系亲属书面申请和关系证明。
4.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账户封存须满6个月。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政府主管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者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13.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县(区)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6.职工本人因大病住院
一年以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出院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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