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太白县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

导语 培训合格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个脱贫劳动力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参加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合格的太白县户籍脱贫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

  农村脱贫劳动力,参加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高等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的脱贫劳动力每人每天给予50元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每个脱贫劳动力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程序

  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由培训机构先行垫资代为发放,并承担发放责任。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及时上报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申请及发放表并提供银行出具的发放流水,县就业中心将对发放结果进行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为培训机构拨付。

  四、申报资料

  培训机构上报的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申请、脱贫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发放表、银行出具的补贴发放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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