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鸡高新区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导语 在校大学生办理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8月18日,首贷学生来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磻溪镇高新三中院内)现场办理。

  续贷申办程序

  续贷学生统一进行网上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1.需要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点击‘贷款申请’,填写续贷资料,完成认证后,就会进入续贷页面,需要填写本年度的续贷申请,包括确认姓名、申请学年、所在县资助中心、贷款金额、年限、申请原因、个人账户等,确认共同借款人。

  2.保存贷款资料成功后,选择网上签订合同,点击网上在线办理续贷。

  3.同意受理服务协议后,完成个人支付宝身份认证,确认贷款申请提交。

  4.合同经审查通过后,将向贷款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注意查收保存备用。

  首贷申办程序

  (一)首贷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在IE地址栏输入https://www.csls.cdb.com.cn,待网页打开后,仔细阅读首页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

  2.在线注册(户籍在马营镇和八鱼镇学生注册到渭滨区资助中心;户籍在磻溪镇、天王镇、钓渭镇、千河镇学生注册到陈仓区资助中心),注册时涉及到学生的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若发现学生输入信息有虚假,区资助办有权不予受理。

  3.注册后(请妥善保管登陆名及密码,以便日后查询),进入个人页面,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操作同续贷学生申请程序)。

  4.【贷款申请】填写保存完毕之后,选择【导出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1份),并退出学生在线申请服务系统,即网上申请完成。

  (二)提交资料要求

  1.在校生首次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表一份;②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③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

  2.新生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表(经贷款学生签字)一份;②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③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份。

  3.在规定时间内,交材料同时现场签订借款合同。

  首贷合同签订具体要求为: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系统导出的申请表上所填写的人)均必须到现场面签合同,不准代签。签订合同时,学生需带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共同借款人需带身份证、户口本。

  4.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和验证码赴高校报到,高校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受理证明,在基层系统中录入欠缴金额并确认验证码;区资助办通过基层系统确认电子回执单即可生效,视为助学贷款受理成功。

  注意事项

  1.网上在线申请填写的信息必须保证和纸质材料的信息完全一致、真实有效;家庭住址要细化到所住村组或居住楼层及门牌号;每个贷款学生必须有QQ号;对弄虚作假、信息不全、错误的后果责任自负;

  2.所提交资料统一要求A4纸打印(复印),现场查看原件并当面退回原件;

  3.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电话:0917—675384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及身份证、户口本复印格式可在附件中下载和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宝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取宝鸡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咨询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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