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宝鸡凤翔区助学贷款贷款流程

导语 凡本区户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并被录取,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流程

  本区户籍、本区高考新生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前必须先在高中、中职学校完成预认定申请,外县区就读的本区户籍高考新生必须在6月10日前来凤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预认定申请,并进入预申请系统。在校大学生首贷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办理贷款前需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认定工作。

  首贷

  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www.c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A4纸(www.csls.cdb.com.cn至此网上申请完成),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所需材料:

  4.签订合同:

  首贷: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材料,到户籍所在区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贷款。签订合同并领取受理证明。

  续贷:

  ①现场办理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区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②续贷学生远程提交贷款申请,待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自行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5. 提交回执单: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温馨提示:如学生的《学生证》原件遗失,可由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或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区级资助中心留存《学生在校证明》或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续贷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学生《申请表》(在线填写不少于150字的《续贷声明》)。

  2.提交《续贷声明》,等待学校老师审核通过。注:如果长时间未审核通过,请联系学校老师处理。

  3.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由借款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

  4.所需材料

  5.《续贷申请》审核通过后,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区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续贷学生也可远程提交贷款申请,待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自行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

  6. 提交回执单: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过时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温馨提示:续贷学生必须每年不少于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相关信息。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左侧生源地助学贷款介绍中查看助学贷款范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宝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取宝鸡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咨询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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