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宝鸡最新限号规定

导语 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日期间白实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规定: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日期间实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即公历日期单日限单号(单号为1、3、5、7、9)、双日限双号(双号为2、4、6、8、0)。全市主城区限行区域范围内所有大中型货运车辆禁止通行。

  不受限行车辆: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9座以上(不含9座) 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使”“领”字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八)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粮油食品、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九)持有省级、市级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各类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民生保供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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