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宝鸡解除机动车限行通知

导语 自2024年1月20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级响应。不再限行,恢复正常通行。

  接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的通知》 (宝重污染天气办函〔2024〕4号)。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步终止||级响应。不再限行,恢复正常通行。

  经宝鸡市“一市一策”专家组联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市气象局会商研判分析:2024年1月20日至26日,我市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好转,预计空气质量可改善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

  根据《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解除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2024年1月20日12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同步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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